關于組織申報2025年度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宣傳部關于組織申報2025年度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的通知》要求,現(xiàn)將我校2025年度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和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我省重大理論和現(xiàn)實問題為主攻方向,堅持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并重,堅持有組織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結合,切實發(fā)揮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示范引領作用,著眼國家所需、甘肅所能、群眾所盼、未來所向,努力推出一批體現(xiàn)黨中央要求、服務中心工作、可轉化應用的社科研究成果,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xiàn)代化甘肅篇章提供高質量理論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參考選題
選題以《2025年度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參考選題》(附件1)為主要依據,項目申請人可直接按選題申報,也可在選題方向下結合自身學術專長和研究基礎設計研究課題,或另行提出選題進行申報。選題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研究導向和價值取向,研究方向要立足我省發(fā)展所需,突出我省學科特色優(yōu)勢,體現(xiàn)鮮明的時代特征、問題導向、學科視角和創(chuàng)新意識,著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礎研究要立足學術和學科發(fā)展前沿,力求推進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力求具有原創(chuàng)性、開拓性和較高的學術思想價值。應用研究要著眼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重大實際問題,力求具有現(xiàn)實性、針對性和較強的決策參考價值。鼓勵開展體系化學理化研究,鼓勵聚焦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中面臨的重點問題、難點問題、焦點問題開展協(xié)同攻關和跨學科研究。
按照《參考選題》所列選題申報的課題,在評審時將適當增加賦分。
三、項目類別
2025年度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分為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和后期資助項目,按照《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管理辦法》進行評審。
重點項目主要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省迫切需要破解的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開展研究。
一般項目主要立足學科的歷史、理論、方法和應用,面向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需求和學科建設與發(fā)展實際,圍繞對推進理論創(chuàng)新和學術創(chuàng)新具有支撐作用的一般性基礎問題、對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具有指導意義的專題性應用問題,開展具有學科視角的創(chuàng)新性研究。
青年項目旨在加強對我省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養(yǎng),發(fā)揮青年學者優(yōu)勢,推進知識創(chuàng)新、理論創(chuàng)新、方法創(chuàng)新和應用創(chuàng)新。
后期資助項目主要支持已完成部分研究成果且成果質量較高,可以繼續(xù)深化拓展、推出更多成果的研究項目,具體包括以下5類情形:
1.研究成果已作為我省工作經驗或案例在全國性會議或重要刊物進行交流和推廣;
2.研究成果已被省直有關部門和市州以上黨委政府采納,轉化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
3.研究成果具有較強可操作性,可轉化為有價值的項目并已付諸實施(如文化創(chuàng)作項目、公共服務項目、產業(yè)投資項目、數據庫建設等);
4.研究成果前期已在《求是》《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解放軍報》《中國社會科學》發(fā)表,或被《新華文摘》《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全文或摘要轉載,取得較大社會影響;
5.已基本完成(需完成90%以上)且達到本學科領域先進研究水平,但尚未出版的優(yōu)秀學術成果。
符合以上5類情形之一,經初步審核通過,可參加后期資助項目集中評審,按照優(yōu)中選優(yōu)的原則確定立項項目。
四、課題要求
(一)選題名稱。課題名稱的表述應科學嚴謹、簡明規(guī)范,避免引起歧義或爭議,不超過40個字符,一般不加副標題。
(二)研究期限。應用研究一般為1年,基礎研究為2年(均從立項通知下達之日算起)。因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研究難度較大不能按期完成的,需提交有關證明并經省社科規(guī)劃辦審核同意,可申請延期半年。延期后仍未能完成的,給予終止項目和公開通報處理,追回課題剩余資助經費,三年內不得申報和參與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
(三)資助額度。重點項目:每項資助經費10萬元;一般項目:每項資助經費3萬元;青年項目:每項資助經費1萬元;后期資助項目:每項資助經費1-3萬元。資助經費分兩次撥付,立項時撥付70%,課題結項后撥付剩余30%。
(四)查重要求。各類項目結項時須一并提交最終研究成果“中國知網”查重報告,總文字復制比不超過20%。
(五)其他要求。階段性成果均須標注“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階段性研究成果”字樣及立項編號,且不得同時標注多個省項目或其他項目資助字樣。
五、課題申請人申報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每個項目負責人只能為1人,且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
3.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一定的學術造詣、科研經驗、較雄厚的學術資源和一定前期研究基礎,社會責任感強、學風優(yōu)良,近五年內無不良科研記錄;
4.重點項目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一般項目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青年項目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或碩士學位,且男性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90年6月6日后出生),女性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5年6月6日后出生),后期資助項目不設條件;
5.本年度所有類別課題的課題組成員均不得超過6人,且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并簽字確認,否則視為違規(guī)申報;
6.全日制在讀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得作為課題負責人申請,但可作為課題組成員;在站博士后人員可作為課題負責人申請,其中全脫產博士后須從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請,在職博士后可從所在工作單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請。
申報人單位為黨政機關或社科研究機構但本人不具有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原則上重點項目應具有副廳(局)級及以上行政職務,一般項目應具有縣(處)級及以上行政職務,青年項目應具有鄉(xiāng)(科)級及以上行政職務。
六、結項要求
(一)重點項目
須完成下列1、2所列研究任務,和3、4所列研究任務之一,方可申請結項,否則視為未完成課題研究任務,不予受理結項申請。
1.1篇決策咨詢報告被省部級及以上領導給予肯定性批示(圈閱除外)或被國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組成部門、市州黨委政府采納(立項6-8個月內提交采納證明);
2.1本正文字數10萬字以上專著;
3.1篇1500字以上研究成果在《求是》《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解放軍報》《中國社會科學》上發(fā)表,或1篇研究成果被《新華文摘》《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全文或摘要轉載;
4.舉辦1次以上相關學術研討或實地調研,邀請國內知名專家學者,聚焦甘肅省經濟社會發(fā)展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形成10篇以上論文集或高質量研究報告。
(二)一般項目
須完成下列研究任務之一,并提交1份正文3萬字以上的研究報告,方可申請結項,否則視為未完成課題研究任務,不予受理結項申請。
1.1篇決策咨詢報告被省部級及以上領導給予肯定性批示(圈閱除外)或被國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組成部門、市州黨委政府采納(立項6-8個月內提交采納證明);
2.1篇1500字以上研究成果在《求是》《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解放軍報》《中國社會科學》上發(fā)表,或1篇研究成果被《新華文摘》《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全文或摘要轉載;
3.1篇研究成果在CSSCI來源期刊(含擴展版)上發(fā)表;
4.3篇研究成果在省級期刊上發(fā)表(同一期刊不超過2篇);
5.以本課題研究為基礎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獲得立項。
(三)青年項目
須完成下列研究任務之一,并提交1份正文3萬字以上的研究報告,方可申請結項,否則視為未完成課題研究任務,不予受理結項申請。
1.1篇決策咨詢報告被省部級及以上領導給予肯定性批示(圈閱除外)或被國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組成部門、市州黨委政府采納(立項6-8個月內提交采納證明);
2.1篇1500字以上研究成果在《求是》《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解放軍報》《中國社會科學》上發(fā)表,或1篇研究成果被《新華文摘》《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全文或摘要轉載;
3.1篇研究成果在CSSCI來源期刊(含擴展版)上發(fā)表;
4.3篇研究成果在省級期刊上發(fā)表(同一期刊不超過2篇);
5.以本課題研究為基礎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獲得立項;
6.以研究成果為基礎,制作2個以上不少于3分鐘的短視頻作品,在具有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網絡視聽節(jié)目播出許可證的新媒體平臺播發(fā),每個總點擊量達到10萬+。
(四)后期資助項目
須對應課題立項時的5種情形之一,進一步深化研究,完成提出的研究目標和預期成果,形成有分量的專著、論文或決策咨詢報告等,并提交1份3萬字以上研究報告。
七、申報限定
(一)申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的課題負責人,同年度只能申報一個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加其他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的申請。
(二)課題組成員最多只能同時參加兩個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的申請。
(三)有在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項目和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的負責人,均不能主持申報和參加今年的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結項證書標注日期在2025年6月6日之前)。
(四)有在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項目和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的課題組成員最多只能參加今年一個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的申請。
(五)課題負責人及其課題組成員不得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各級各類在研或已結項項目成果申請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否則視為重復申請,如獲立項將給予撤銷項目處理。
(六)近5年內有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項目、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等被撤項或終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譽不良記錄被通報批評且尚在申報資格限制期內的人員,不得申報。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無相關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與所申請課題無關的;
2.選題不符合本年度《參考選題》基本要求,或沒有重要研究價值的;
3.課題設計論證明顯簡單粗糙或存在抄襲情況的;
4.《申請書》填報內容(包括申請人或課題組成員的基本情況、前期成果等)不實、弄虛作假,或相關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爭議的;
5.《活頁》中填寫作者姓名、單位、前期研究成果的刊物或出版社名稱、發(fā)表時間或刊期等的;
6.申報材料(含《申請書》《活頁》等)存在錯別字、填寫錯誤等問題的;
7.申報單位無科研、財務、審計管理職能部門的;
8.逾期未提交申報材料的;
9.其他不符合本年度省課題申請資格條件的。
八、其他要求
(一)2025年度省社科規(guī)劃項目實行限額申報,學校組織專家評審后按限額推薦。
(二)申報課題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和研究導向,恪守學術道德,遵守科研活動規(guī)范,踐行科研誠信要求,不得抄襲、剽竊他人科研成果或者偽造、篡改研究數據、研究結論;不得購買、代寫、代投論文,不得弄虛作假、騙取項目、科研經費以及獎勵、榮譽等,不得有其他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
(三)獲準立項的項目負責人在研期間要嚴格按照《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管理辦法》和申報通知的有關要求開展研究工作,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獲準立項的《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
九、材料報送
(一)系統(tǒng)提交
2025年度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實行網絡申報。申報人登錄“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管理系統(tǒng)”(網址:https://www.gszxshkx.com),系統(tǒng)填報請于6月30日至7月3日內完成,在此之前未注冊人員以實名信息提交注冊申請(請在6月26日前提交注冊申請),待科研院審核通過后,即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系統(tǒng)提交《申請書》《活頁》等申報材料。請務必以系統(tǒng)申請材料為準,如已有賬號則不需要重復注冊,逾期系統(tǒng)自動關閉,不再受理申報。
有關申報系統(tǒng)及技術問題請咨詢:400-800-1636。
(二)紙質材料報送
請各單位做好形式、資格及意識形態(tài)審查,于7月4日上午12點前統(tǒng)一將系統(tǒng)生成的《申請書》(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1份、《活頁》5份及加蓋公章的《2025年度省社科規(guī)劃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1份報至312辦公室。逾期材料、個人材料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宜
因甘肅省社科申報系統(tǒng)開放時間短,且省規(guī)劃辦未提供2025年度申請書及活頁模板,特將2024年甘肅省社科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和后期資助項目四種類型的申請書及活頁模板附上(附件3),以便申請人參考,進行論證,最終填報內容務必以本年度系統(tǒng)填報要求為準,提交的紙質材料務必以系統(tǒng)填報導出的最終申請書為準。
聯(lián)系人:寇咪 聯(lián)系電話:7971671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參考選題.doc
附件2 2025年省社科規(guī)劃項目申報匯總表.xlsx
附件3:2024年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申報模板.zip
科學研究院
2025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