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高校古籍整理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甘肅省教育廳《關于申報2024年度高校古籍整理項目的通知》要求,現就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申報的科研項目可以是對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對古籍或其編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項目必須是立足于古代文獻(包括出土文獻)或緊密結合古代文獻的研究,而不能是一般意義的文學、歷史、哲學、語言學等研究。
二、申報條件
項目負責人一般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如是中級專業技術職務,需兩名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推薦)。如是集體合作項目,項目負責人應是科研工作的真正組織者和領導者,并在該項目中擔任實質性研究任務;如是個人項目,項目申報人必須是該項目的真正承擔者。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的項目原則上要求已落實出版單位或已有出版意向。
(二)一人一次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原則上一人不得同時承擔兩個或兩個以上古委會的直接資助項目。已獲得古委會資助項目而沒有結項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己獲得其他立項資助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再申報高校古委會項目。
(三)申報項目周期為1年,由各高校組織推薦、實施及驗收,確定立項的項目將給子研究經費支持。各高校要嚴格按照《高等院校古籍人才培養和整理研究基金使用辦法》使用,保證專款專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抽調、截留或挪作他用。在2024年12月20日前按規定報送支持經費的具體使版情況文字說明。
四、材料報送
各申報人填寫《全國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員會科研項目申報書》(一式4份,A3紙雙面打印),除整理方式為影印的古籍項目外,須提供一份樣稿,篇幅在一張A4紙之內。請于2024年8月16日前,將申報書報科學研究院,電子版(word 版本)發送郵箱416220369@qq.com。
聯系人:宋姍姍 聯系電話:7971671
附件:
全國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員會科研項目申報書.doc
科學研究院
2024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