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養計劃“西部青年學者”項目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省科技廳現組織開展202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養計劃“西部青年學者”項目的遴選推薦工作,為做好我校有關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遵守學術規范,恪守學術道德,具有科學家精神。
2.申請人應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崗位,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省已連續工作3年(含)以上。
3.申請人具有較強的創新發展潛質和團隊組織能力,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點領域和重點方向或本單位重點學科布局和發展方向,有主持國家項目(課題)的經歷。
4.為避免重復申報,已受“西部之光”項目資助過的入選者,已承擔過同一層次及更高層次人才計劃和項目的人員不再予以推薦申報。
二、申報材料
1.申請人需填寫《中國科學院“西部青年學者”申請表》、《2023年“西部青年學者”項目評審簡表》。
2.申請人所在單位填寫《中國科學院“西部青年學者”項目信息匯總表》。
三、推薦程序
1.各單位組織遴選后,于7月30日10:00前將《中國科學院“西部青年學者”申請表》(A4打印及電子版)、《中國科學院“西部之光”項目評審簡表》(A3打印及電子版)一式5份報送科學研究院,并同時提交《中國科學院“西部青年學者”項目信息匯總表》(電子版及紙質版,紙質版加蓋所在學院公章)。
2.學校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議,并擇優推薦3項項目報送省科技廳,待省科技廳評審后推薦至中科院蘭州分院。
3.中科院蘭州分院擬于8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組織“西部之光”人才培養計劃“西部青年學者”項目的集中答辯評審。
四、有關要求
1.請各單位認真組織遴選,嚴格審核申請材料,按照推薦程序規定的時間節點報送相關材料(不受理個人申報)。
2.請各單位重點組織各類創新基地,與中科院所屬單位已有合作基礎的,并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具有明顯推動和預期促進作用符合條件的人員申報。
3.各學院可根據省部級創新基地數量擇優推薦,同一學院、同一研究領域原則上只推薦1項。
4.所有申報人員前期只需報送附件1、2、3。通過省科技廳評審推薦的人選再通過中科院人事局評估系統完成申報工作(系統操作說明詳見附件)。
聯系人:張老師 0931-7971144
郵箱:zhanggd@nwnu.edu.cn
附件1-中國科學院”西部之光“青年學者申請表(2023).docx
科學研究院
2023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