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召開《民法總則》學習研討會
3月28日,法學院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學習研討會。全體教職工和研究生、本科生代表50余人參加研討。
大家認為,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標志著民法典編纂工作邁出至關重要的一步,這是中國法制史上一個值得銘記的時刻,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博士生導師、吳國喆教授認為,《民法總則》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真正彰顯了私權神圣、私權優先的理念,為民法典的制定確定了原則和基礎,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體現了常識的回歸,呈現出了很多自己的特色。從民事法律行為的制度設計方面來說,《民法總則》明確了其概念是以意思表示為核心的表意行為,取消了合法性的要求,補充完善了意思表示的規定,完善了有關效力的規定,充實了無效及其撤銷后的法律效果。
“實現對民事權利的周延保護是民法總則的精髓”李玉璧教授說,《民法總則》是中國民法典的靈魂,體現著民法的精義與原則。《民法總則》的制定通過,使我國民事權利保護水平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對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生活的健康發展,防范公權力恣意侵犯民事主體的合法權利,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如果說30多年前制定頒布的民法通則,從立法上確立了“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等現代民法原則,開啟了傳統中國的民法精神嬗變之路,那么如今制定通過的《民法總則》,將更加清晰地厘定了權力與市場、政府與社會、公益與私益的關系,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民事權利的具體保護提供了立法指南,凸顯了民事權利在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的獨特價值。
牛綠花教授認為,《民法總則》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的影響廣泛,有45條規定涉及到勞動法律關系主體、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勞動爭議處理等方面。其中,關于特別法人的規定,即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規定為特別法人擴大了適合的用人單位范圍,將更加有利于保護勞動者的權利。
張繼文老師提出,民事法律關系是民法的主要內容,構成民事法律關系的核心要素,如主體、客體及內容規定在民法總則中較為妥當。《民法總則》第五章對民事權利規定得比較詳盡,而對民事權利的客體規定得并不明確、全面,只是在個別的民事權利中規定了民事權利客體,較為遺憾。
2015級法學院2班賈厚柱同學說,《民法總則》在期待中誕生,其可謂我國民法發展歷程中的偉大豐碑。諸多理論在法條中被予以明文規定,使理論與實踐相接軌,實然與應然趨向同軌。
法學院院長杜睿哲教授表示,《民法總則》的頒布標著中國法治建設邁進了新的階段,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征程中,通過構建和確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法理論、民法制度,牢固樹立起司法領域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新的里程碑。學院將采取多種途徑,結合專業教學和研究《民法總則》,并舉行專家報告會、專題研討會,司法典型案例討論等,推動《民法總則》學習和宣傳,使民法精神深入人心。
(編輯:曹紋靖)